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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 主题类号:C41/社会保障制度 【 文献号 】1-1478
【原文出处】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005
【原刊页号】27~35
【分 类 号】C41
【分 类 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012
【 标 题 】分离体制转轨成本,建立可持续发展制度——世纪之交的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报告
【标题注释】课题负责人:丁宁宁,本报告执笔人:葛延风、董克用、杨燕绥、丁宁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部分学者和孙炳耀先生对本报告提出过重要的修改意见。本文为2000年8月20-21日中国发展论坛召开的“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专题研讨会”提交的主论文。因篇幅所限,本刊作了删节。——编者注
【 作 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保障课题组
【 正 文 】
世纪之交,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面临严峻的选择。尽管中国的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下一步如何走,保障体系如何维持自身财务上的平衡等等仍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不仅会对其他方面的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关系到21世纪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前景。
一、未来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模式选择
鉴于现行养老保障制度本身及运行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的消极影响,进一步改革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势在必行。这一点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目前的问题是,根据中国现在的国情,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养老保障制度?我们能够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养老保障制度?这一严肃的问题已经讨论了许多年,至今仍未达成共识,有必要展开认真的讨论。
(一)当前几种主要的不同观点
关于未来中国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模式选择问题,学术界仍存在多种意见(注:主要观点差异可参见李绍光为本次会议提供的背景材料。另外,《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于2000年1月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专家问卷调查,并于2000年3月以杂志社的名义公布了一份研究报告。从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观点差异。)。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主张实行彻底的养老金现收现付制。主要理由是现收现付体制便于管理,有多种互济性,不受通货膨胀影响等等;反对的意见主要是认为现收现付制缺乏激励机制,在人口老龄化时由于抚养率过高而面临很大的收支危机。
二是主张通过个人帐户实行养老金的完全积累制。主要理由是对个人有明显的激励机制,通过完全积累,以收定支,可以避免人口老龄化时的保险金支付风险,同时形成大量强制性的长期储蓄,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反对意见主要是认为这种模式缺乏互济性,容易受通货膨胀影响,基金运营风险过大等等。
三是主张实行“部分积累”制。需要说明的是,“部分积累”是一个近几年来很流行但又是在解释上存在明显歧义的概念。由于对“部分积累”概念的解释不同,又进一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设计思路:其一是建议将养老金收入和支出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现收现付,提供最低养老保障,实现互济;另一部分则存入个人帐户,形成实在的基金积累。这一观点与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多支柱模式”基本一致。另一思路则完全不同,所建议的“部分积累”是近期在以支定收的同时,多收一些钱并积累起来,用于弥补老龄化高峰期收支缺口,最终还是要回到现收现付制。持这一观点的人也同意建立个人帐户,但对个人帐户的功能定位是“名义帐户”,只是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而不把个人帐户做实。
有关现收现付制与基金积累制之间不同模式的争论,不仅在中国持续了许多年,在国际上也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话题(注:对国际上有关争论较为全面的综述研究可参见:李绍光:《养老金制度与资本市场》,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1998年。)。而且养老保障制度在国际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各个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在设计理念、组织架构与管理方式方面都有很大差异,各有其优点和不足。事实上,几乎所有实施养老保障的国家都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互相借鉴彼此间的经验与教训,各种模式本身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中国未来的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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