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基础理论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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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基础理论分析,全文约8300字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  行政诉讼不论是建立诉讼和解、协调抑或调解制度,最终都必是促使当事人“合意和解”而终结诉讼程序。没有当事人的“合意和解”作基础,上述三种制度哪一种也构建不成。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存在是行政诉讼引入诉讼和解、协调抑或调解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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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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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基础理论分析

全文约8300字 论述翔实

 [内容提要]:
  行政诉讼不论是建立诉讼和解、协调抑或调解制度,最终都必是促使当事人“合意和解”而终结诉讼程序。没有当事人的“合意和解”作基础,上述三种制度哪一种也构建不成。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存在是行政诉讼引入诉讼和解、协调抑或调解制度的基础。本文从“合意和解”的基础理论入手分析论证了行政诉讼存在“合意和解”可能性的基础理论。

  [关键词]:行政诉讼,合意和解,基础理论

部分参考文献

  [27] 参见[美]J*费尔博格,李志著:《美国ADR及其对中国调解制度的启示》,《山东法学》1994年第4期。
  [28] 引自[德]平特纳:《德国普通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292,
  [29] 转引自湖玉鸿著:《对等权利与行政诉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4年第5期,P30.
  [30] 林辉芳著:《论调解在行政诉讼中的可行性》,来源于《中法网》,2005年8月2日发布。